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款、《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其相关侵权行为。
20多岁的小夫妻,在高新科技园区里开公司,雇佣60多人当电话“客服”……公司月收入一百多万,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过度医疗、造假骗保 如何守护好老百姓"救命钱"?》不过,民警们并未气馁,随后多次奔赴武汉等地调查取证,对资金流转过的每个账户的每笔流水一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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