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抵押合同等约定,新洲支行向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人清偿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福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时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于2017年3月作出判决,被告曹某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新洲支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金等。
而早在1月4日,双湖县公安局在接到上级公安部门的指令后,已派出的一支搜救队进入无人区,开始对刘银川展开搜救。
《脱贫攻坚|非遗“活”起来 引领文创“奔康路”》根据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桐提供的资料,2014年时,市民曹某在某银行深圳新洲支行(以下简称:新洲支行)贷款购买了一辆法拉利汽车,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显示曹某贷款总金额为128万,而这辆法拉利汽车的价格为2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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