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彭某等多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彭某作为总负责人,负责租赁店面、雇佣经理、聊天键盘手、酒托女、保安、服务员,并收取被害人被骗款项,按比例分配给员工,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是整个犯罪的核心。
韩驰峰等中介人员明知小蓉没有借款意图、不具备还款能力,也明知放贷公司存在翻倍借条、虚假认定违约等情况,仍将小蓉介绍到放贷公司借款,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国务院发布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决定 全文》经调查,2017年9月,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涉案的吴某、程某、刘某、傅某提起公诉。2017年11月30日,衢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