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彭某开办了KTV、酒吧后,雇佣魏某某作为经理,董某等4名男子作为聊天键盘手,张某某作为保安,刘某等8名女青年为酒托女。
文正光说,从前,与上三八街5号院、工读院隔着一条街,确实有一栋两层楼的红砖楼房,当年没有高楼大厦的遮挡是可以望到江的。但是有没有住着那样一位外婆,就不知道了。
《台湾突破"闷经济"了吗?民进党当局"不能说的秘密"》从判决书来看,翟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为何还按照受贿罪判刑?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介绍,受贿罪是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不能构成此罪,但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共犯,构成受贿罪,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受贿。
相关报道




